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市、县邮电局(含邮政局,下同)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邮政业务的公用企业(以下简称邮政企业),经邮电管理局授权,管理该地区的邮政工作。
邮电支局、邮电所、邮政支局、邮政所是办理邮政业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邮亭、邮政报刊亭等是邮政企业的服务点。
邮电代办所视同邮政企业所属的分支机构。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0-11-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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