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三章 邮政服务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三章 邮政服务 第二十六条 邮政企业发现邮件内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进出境邮件中夹带国家禁止进出境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的,由海关依法处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