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依法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保护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