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二十二条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