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二章 铁路运输营业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二章 铁路运输营业 第二十七条 国家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印制使用的旅客、货物运输票证,禁止伪造和变造。禁止倒卖旅客车票和其他铁路运输票证。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