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二章 铁路运输营业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二章 铁路运输营业 第二十八条 托运、承运货物、包裹、行李,必须遵守国家关于禁止或者限制运输物品的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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