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故意损毁、移动铁路行车信号装置或者在铁路线路上放置足以使列车倾覆的障碍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