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盗窃铁路线路上行车设施的零件、部件或者铁路线路上的器材,危及行车安全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