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聚众哄抢铁路运输物资的,对首要分子和骨干分子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铁路职工与其他人员勾结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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