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第六章 绿色发展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第六章 绿色发展 第七十一条 国家加强长江流域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建设,完善港口、航道等水运基础设施,推动交通设施互联互通,实现水陆有机衔接、江海直达联运,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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