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