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第四章 防汛与抢险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第四章 防汛与抢险 第二十八条 在汛期,公路、铁路、航运、民航等部门应当及时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物资;电力部门应当保证防汛用电。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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