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防止该土地沙化的义务。使用已经沙化的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治理该沙化土地的义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