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红树林和珊瑚礁生长的地区,建设毁坏红树林和珊瑚礁生态系统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