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法律 发布日期:2016-07-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