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防洪费用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 法律 发布日期:2016-07-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