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防洪工作按照流域或者区域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法律 发布日期:2016-07-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