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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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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法律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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