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16-07-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