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文娱、体育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传统的民间习俗活动,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