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时侵犯调查对象风俗习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 发布日期:2011-0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