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四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四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 第二十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 法律 发布日期:2011-0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