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法律 发布日期:2011-0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