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法律 发布日期:2011-0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