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预算编制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预算编制 第二十九条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收入预算草案时,应当征求税务、海关等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的意见。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提供下一年度预算收入征收预测情况。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