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决算 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决算 第八十二条 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上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行政区域决算草案和本级各部门决算草案的具体编制办法。各部门根据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所属各单位决算草案的具体编制办法。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