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九章 监督 第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九章 监督 第八十四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就预算、决算中的重大事项或者特定问题组织调查,有关的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的材料。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