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