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四条 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对未成年犯、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加强法治教育,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职业教育。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