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第十二条 外国航空器只有根据该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订的协定、协议,或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或者接受,方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上空。 法律 发布日期:1992-0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