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二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其岗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随机监督抽查考核。考核指南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10-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