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阻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10-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