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五章 经济 · 第一节 财政、金融、贸易和工商业 第一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五章 经济 第一节 财政、金融、贸易和工商业 第一百一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外汇基金,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管理和支配,主要用于调节港元汇价。 法律 发布日期:1990-04-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