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五章 经济 · 第一节 财政、金融、贸易和工商业
第一百一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五章 经济 第一节 财政、金融、贸易和工商业 第一百一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外汇管制政策。港币自由兑换。继续开放外汇、黄金、证券、期货等市场。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障资金的流动和进出自由。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障资金的流动和进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