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香港居民有选择职业的自由。 法律 发布日期:1990-04-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