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二条 香港居民有信仰的自由。香港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公开传教和举行、参加宗教活动的自由。 法律 发布日期:1990-04-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