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四章 政治体制 · 第四节 司法机关 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四章 政治体制 第四节 司法机关 第九十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官以外的其他司法人员原有的任免制度继续保持。 法律 发布日期:1990-04-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