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四章 政治体制 · 第一节 行政长官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四章 政治体制 第一节 行政长官 第五十八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审计署,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 法律 发布日期:1990-04-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