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第四章 香港驻军人员的义务与纪律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第四章 香港驻军人员的义务与纪律 第十九条 香港驻军人员违反全国性的法律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香港驻军人员违反军队纪律的,给予纪律处分。 法律 发布日期:1996-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