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香港驻军费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 法律 发布日期:1996-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