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
第六章 考核、培训和交流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 第六章 考核、培训和交流 第三十一条 驻外外交人员的培训情况和任职交流经历,列入考核内容。
法律 发布日期:2009-10-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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