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五章 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五章 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四十五条 高等学校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