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第四章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第四章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第四十五条 黄河流域水资源利用,应当坚持节水优先、统筹兼顾、集约使用、精打细算,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统筹生产用水。
法律 发布日期:2022-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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