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第十章 待遇保障

第五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第十章 待遇保障 第五十八条 文职人员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享受探亲休假、交通补助、看望慰问、困难救济和子女入托等福利待遇。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12-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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