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第十章 待遇保障 第五十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第十章 待遇保障 第五十九条 文职人员办理落户,以及配偶子女随迁等,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12-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