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第三章 士兵的军衔 第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第三章 士兵的军衔 第十八条 士兵军衔的授予、晋升,以本人所任职务、服现役年限和德才表现为依据。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