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第六章 选举程序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第六章 选举程序 第三十一条 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或者军人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