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5-06-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