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二章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二章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 第十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5-06-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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