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5-06-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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