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八章 法治环境

第五十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八章 法治环境 第五十条 加强自贸试验区环境保护工作,探索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和效率。
鼓励区内企业申请国际通行的环境和能源管理体系标准认证,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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